上海市减免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公共停车费用

汽车 来源:中新网   阅读量:7897    2022-05-28 09:18

为鼓励车主自觉遵守上海市防疫条例,适当减轻车主经济负担,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及后续常态化防控期间,道路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停放的社会车辆因车主临时封闭无法及时驶离的情况,上海市研究出台停车费减免政策。如下所示:

在城市关闭期间停车费将被免除。

免税范围

免征范围包括上海市所有收费公路停车场和国有公共停车场鼓励非国有公共停车场参照执行

自由时间限制

第一批封闭管制区域为2022年3月28日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车辆开放道路。

其他区域,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车辆开放道路。

封路和开道车辆的日期以官方公告为准,两者中较晚者为豁免截止日期。

在上述免缴时限起点前,因封闭管理不能及时驶离的车主,可凭有效封闭管理证明申请免缴相应停车费。

豁免对象

区域封闭管理前,车辆一直停放在相关停车场,后来由于车主封闭,道路禁行等客观原因无法离开车辆进出时间以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记录为准

豁免模式

对在规定的免征期限内符合免征条件的车辆,采取免申请,免享受的方式,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中直接免收相应停车费后放行。

对在规定的减免时限起点前因封闭管理不能及时驶离的车主,申请停车费减免的,减免相应停车费,经核实后放行。

后续常态化防控期间,停车费优惠。

免费停车场

车辆滞留期间,实行按日收费收费标准按照车辆停放在内环路以内重点区域,内环路以内其他区域,内外环路之间时的12元/天,10元/天,6元/天的优惠价格

具体车主凭有效封闭管理证明申请优惠,经相关道路停车场管理者核实后,按照上述收费标准,以实际停车天数进行结算。

国有公共停车场优惠收费

外地原本长期收费的,在车辆滞留期间按日收费,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区域内收费公路停车场相关优惠价格的原则执行。

车主凭有效封闭管理证明申请减免,经相关国有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核实后,双方根据上述优惠收费原则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价格,并以实际停车天数结算相关国有公共停车场业主与经营者前期已约定实行更优惠收费价格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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