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将暂停新的商品住房用地审批

国内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11182    2022-05-23 10:10

最近几天,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优化房地产用地审批的通知》对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商品住房用地审批,对非住宅商品房去污超过36个月的县市,暂停新增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审批和上市,省,市重点投资项目和物流,加油站用地除外

《通知》明确,优先利用现有房地产用地,支持品质提升和低碳生活创新需求,鼓励从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土地出让非重要条件修改,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对政府收回的需要重新招标拍卖出让的土地,转为品质提升和低碳生活创新项目允许在设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在10%的范围内给予适当支持,努力改变高负债,高杠杆,高库存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方式,为房地产经济转向高质量的动态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湖南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选择一批发展意愿强,基础条件好的县城作为重点发展区域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城市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邵东市,耒阳市,平江县,醴陵市,或者城市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新化县,汉寿县,湘乡市,湘潭县,隆回县,桂阳县,澧县,桃江县,总人数接近50万人的,可以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将房地产用地单笔出让规模标准提高到中等

另外,防止房地产库存超标,增加系统性风险,防止人口流失和县城盲目建设如果市县市商品房去库存周期为13—36个月,则应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新增用地审批《通知》还明确,对商品住房用地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暂停新增商品住房用地审批,商品住房用地上市出让规模控制在上年供应量的20%以内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友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