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后任何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

国内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8608    2021-11-24 15:35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东凯 张冲 通讯员 王晓洁

最近几天,黑龙江省公证协会编制印发174个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在全省公证行业正式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今后,在黑龙江省办理公证,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将不再重复提供

针对群众办理公证会遇到证明多,材料多问题,黑龙江省司法厅自2018年起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试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减证便民在试行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基础上,黑龙江省公证协会编制印发174个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清单管理方式将杜绝公证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现象,让群众明白办证,轻松办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郭红梅介绍,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是依据民法典,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规范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后,任何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

“跨省通办”实施前,办理跨省户口迁移,需多次往返迁出地和迁入地。一是需要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审批后出具《户口准迁证》。群众领取《户口准迁证》后,会回到当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回到当地派出所重新落户,费时费力。从现在开始,东北三省的人只需要去一个地方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既减少了多次往返的麻烦,又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截至目前,已有570余人通过户籍迁移“跨省通办”业务从吉林,黑龙江落户辽宁,为群众提供了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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