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财经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15936    2022-06-12 14: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91,48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共计29,744,432.1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年度分配2021年,公司不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配总额是固定的距离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实施不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1,48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06元以内,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派发0.03元,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16日。

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2022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机构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1楼证券部

联系人:林慧娟,苏。

七。参考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宣布

福建漳州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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