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15113 2021-11-27 17:48
今天上午召开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与此同时,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的生育假,从原本三十天,增加到六十天《条例》还新增两项条款,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修改后的《条例》即日起实施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